
《香港奇案之字母小姐》改编自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轰动香港的“字母小姐”真实案件。影片聚焦于诈骗犯钱志明(化名多角色)针对女艺人精心设计的桃色陷阱。他先后伪装成电影制片人、富商公子及星探等身份,以高额片酬、豪车接送及虚假婚恋承诺为诱饵,诱骗多名女艺人发生关系,期间更暗中拍摄裸照进行勒索。受害者包括选美佳丽与演艺新人,部分人因恐惧事业被毁而被迫沉默,直至1990年8月一名受害女性勇敢报警,整起连环骗局才浮出水面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为保护六名出庭女证人隐私,法庭禁止媒体公开其真实姓名,香港报刊遂以A至X字母代称,此案因此得名“字母小姐案”。法庭证据显示,钱志明不仅伪造文件骗取财物,更以公开裸照胁迫受害者持续就范。1991年宣判时,他嚣张供认曾与超50名女性发生关系,近半为选美赛事参与者,其猖獗作案手段暴露娱乐圈潜规则漏洞。最终钱志明因诈骗、勒索等11项罪名被判监禁47个月,但短暂刑期引发社会对司法惩戒力的争议。 电影通过多线叙事还原骗局细节,既展现罪犯利用行业权力结构施压的心理操控,亦刻画受害者从蒙羞隐忍到挺身而出的转变。片中穿插真实新闻报道片段,凸显当年传媒对案件的隐喻式报道——字母代号背后,既是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,亦折射出社会对女性受害者的隐性审视。影片结尾字幕揭示,此案促使香港演艺界加强选美活动资格审查,但同类骗局至今仍在灰色地带游走,发人深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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